查爾斯·賀智 (Charles Hodge) 系統神學與其他作品

Hodge, Charles - Systematic Theology & works
0083_2.12.1. 包含祂的道成肉身

2.12.1. 包含祂的道成肉身

§ 1. 包含祂的道成肉身

使徒告訴我們,基督降卑了自己。針對「祂的降卑在於何事?」這一問題,我們的信條明智地滿足於聖經的簡單陳述:「基督的降卑在於:祂降生為人,且處於卑微的境況;祂生在律法之下,忍受今生的苦難、神的忿怒,以及十字架上受咒詛的死亡;祂被埋葬,並暫時處於死亡的權勢之下。」

對於上述所有論點,經院哲學家與現代哲學神學家都沉溺於無益的思辨中。關於這些事,我們所知或所能知的,僅限於事實本身。

上述所有細節所指稱的那位,乃是神的永恆之子。正是祂降生、受苦並死亡。使徒在腓立比書 2:7-8 中說,這位與神同等者,取了奴僕的形像,成為人的樣式。正是神的兒子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之下(加 4:4)。舊約預言必有童女懷孕生子,祂要被稱為以馬內利,即全能的神。在啟示這些事實時,聖經已揭示了我們關於基督降生所能知道的一切。祂由女子所生。在普通人的出生過程中,存在著思辨與科學都無法解決的奧秘。我們所知僅在於:在受孕時,一個非物質的原則——人的靈魂,與人的身體胚胎在生命合一中結合,經過既定的發育過程,最終誕生為一個完全的嬰孩。在我們的主身上,藉由聖靈直接或超自然的權能,這些人性要素(身體與靈魂)從其存在之初,便與道(Logos)處於位格性的聯合中,因此,那由童貞女所生的嬰孩,在真實且獨特的意義上,就是神的兒子。

為了反對早期的異端——其中有些人聲稱基督沒有真實的人性身體,另有些人則稱祂的身體並非由物質構成,而是由天上的物質所形成——教父們在信經中加入祂是「由童貞女馬利亞的實體所生」。這包含在聖經關於祂由女子所生的陳述中,其意僅能是:祂的出生方式,與人類其他子女由女子所生並無二致。這對於祂真實的人性,以及祂與人相似、使人成為祂的弟兄,並藉由祂分擔血肉之體(來 2:14)而得以確保的關係,是至關重要的。

神的兒子道成肉身,祂屈尊將一個遠低於祂自身的神性與人性,納入位格性且永恆的聯合中,這是一種難以言喻的降卑行為,因此,這理所當然地被包含在祂降卑自己的細節中。聖經對此有此描述,且若非假設神與人是平等的,或者人只是神性的一種「存在方式」(modus existendi)且是最高級的存在方式,否則這種行為的本質本身就蘊含了降卑。

路德宗神學家將道成肉身排除在基督降卑的要素之外,理由是祂的降卑僅限於祂在地上的存在,而祂與我們本性的聯合在天上仍在持續。然而,這與聖經相悖,因為使徒說祂在成為人時,倒空了自己(腓 2:7)。這始終被視為祂對其子民之愛的奇妙彰顯。正是為了他們的緣故,祂屈尊分擔了血肉之體。認為降卑只能限於祂地上存在階段的異議,純粹是文字上或技術上的爭辯。祂在天上帶著祂榮耀的人性,將那卑微的外袍轉化為榮耀的長袍,這並不減損祂在取用人性時,以及在地上旅程中帶著人性一切軟弱所展現的降卑。

現代關於此議題的某些思辨形式,有效地排除了我們將道成肉身視為降卑行為的可能性。如前頁所述,這些思辨假設神人聯合是人性規律發展的頂點。它與人的罪性及人類救贖的關係僅是附帶的。即便罪未曾進入世界,這種聯合也會達成。顯然,這僅是一種哲學理論,完全在聖經之外,在基督教教義中不具任何合法影響力。聖經處處教導:神差遣祂的兒子到世上來是為了拯救罪人;祂為女子所生,生在律法之下是為了我們的救贖;祂成為人是為了受死,並藉著死敗壞掌死權的魔鬼。對於那些以神的話語為信仰準則的人而言,任何與聖經這些主流觀點不一致的思辨,都不能被承認為真理。

不僅是取了人性,連同伴隨人性的一切環境,都構成了聖經對我們主降卑的觀點。若祂來到世上時,彰顯祂的榮耀並運用祂的權能,以至於強迫萬國承認祂為其主與神,使所有君王俯伏在祂腳前並獻上貢物,將祂擁立為全地合法且絕對的統治者,那麼神成為人依然是一種難以言喻的降卑。然而,祂成為僕人;降生在馬廄,臥在馬槽;貧窮到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;祂顯現時沒有佳形美容,以致被人藐視與拒絕,這使得我們主的降卑超越了一切理解。這確實有一種奇妙的崇高感。它顯示了在神眼中,世俗的排場與輝煌是何等虛無。神以僕人的樣式顯現,不僅對想像力,對心靈也具有比祂以穿著紫袍、頭戴金冠的世俗君王樣式顯現,更強大的力量。我們在卑微受藐視的加利利人腳前俯伏,所感受到的敬畏與愛,遠勝過祂若以所羅門全盛時期的榮耀顯現時所能帶給我們的感受。

信仰問答